“五一”后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有新规
日期:2019年02月28日 08:41
“五一”后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有新规。据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携带入境宠物检疫要求》规定:携带入境的宠物仅限犬或者猫,并且每人每次限带1只。犬、猫要植入电子芯片,并随附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和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
今后,如果来自指定国家或地区,“两证”齐全,芯片符合要求,且现场临床检查合格的,可免予隔离检疫;如果来自非指定国家或地区,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必须采信实验室出具的提供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才能免予隔离检疫,否则只能从具有隔离检疫设施条件的口岸入境,并在海关监管下接受为期30天的隔离检疫。
海关提醒有相关需求的人员,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5号公告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相关航空公司、船舶客运公司,特别是开通非指定国家或地区至不具隔离检疫设施条件口岸航线的,也应了解最新检疫要求,避免承运不符合要求的宠物入境。
指定国家或地区:新西兰、澳大利亚、斐济、法属波利尼西亚、美国夏威夷、美国关岛、牙买加、冰岛、英国、爱尔兰、列支敦士登、塞浦路斯、葡萄牙、瑞典、瑞士、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澳门。
具备进境宠物隔离检疫条件的口岸:北京首都机场、北京西站、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上海火车站、上海国际客运中心、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阿拉山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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