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虐待动物事件时有发生 人大回应是否考虑出台法律
日期:2018年03月14日 08:20
回首近几年的“两会”,将虐待动物纳入治安管理处罚、写入刑法等呼声越来越高。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超英就此类问题作出了回应。
香港记者:在动物保护方面还是以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主,近年来虐待动物事件时有发生,全国人大会不会考虑出台相关的立法?
王超英首先介绍了中国两部有关动物保护的立法情况。其中一部是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要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另一部是畜牧法,对于农场动物的生存环境作了规定,要求有关的饲养者对于动物的生存环境给予必要的关注,并且要求制定相关的标准。
“这两部法律对野生动物和农场动物都作了相应规定。”王超英坦言,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的过程中,有主张将动物福利写到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近年来这方面的呼声一直很强烈,也关注到了这一呼声。
“可能社会上还有一部分法律调整不够充分的地方。关于伴侣动物,即所谓的宠物,是否要立法保护,一直有主张要求立法的。据我所知,一些地方也在探索这方面的地方法规。”王超英说,在国家层面的立法,目前为止还处在研究和探讨阶段,还没有形成最大的共识,一时半会儿看不到实质性的进展。
王超英认为,从人和动物和谐相处的角度,从社会公德的角度,每一个动物饲养者都有爱护自己饲养动物的义务,有这方面的责任,任何遗弃、虐待动物的行为都应当被视为是丧失公德的行为。
不过他指出,遗弃和虐待动物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还需要进一步地研究、进一步地切磋,在形成社会最大共识的时,再来研究立法以及用什么样形式立法等问题。
尽管目前虐待动物还不能写入刑法或纳入治安管理处罚,但我们还是要坚决抵制该行为,对虐待动物说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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